纪孝行章第十 子曰:孝子之事亲也,居则致其敬,养则致其乐,病则致其忧,丧则致其哀,祭则致其严,五者备矣,然后能事亲。事亲者,居上不骄,为下不乱,在丑不争,居上而骄,则亡。为下而乱,则刑。在丑而争,则兵。三者不除,虽日用三牲之养,犹为不孝也。 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:五刑之属三千,而罪莫大於不孝,要君者无上,非圣人者无法,非孝者无亲,此大乱之道也。 广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:教民亲爱,莫善於孝。教民礼顺,莫善於悌。移风易俗,莫善於乐。安上治民,莫善於礼。礼者,敬而已矣。故敬其父,则子悦。敬其兄,则弟悦。敬其君,则臣悦。敬一人而千万人悦。所敬者寡而悦者众,此谓之要道也。 广至德章第十三 子曰:君子之教以孝也,非室至而日见也。教以孝,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。教以悌,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。教以臣,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。 诗云: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。非至德,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