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iogf49gjkf0d 多少年来,在人们心目中,改革,就是解放思想敢于突破陈规,就是放开手脚打破条条框框。正因如此,“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”“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”,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为改革划定“法治边界”时,给世界留下的印象极其深刻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决策中,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,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,被视为“鸟之两翼”“车之双轮”,成为上下贯通的“姊妹篇”,推动我们的事业滚滚向前。
循此回望,一条治国理政的主线,清晰可见。2012年12月,履新不到一个月,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示,“依法治国,首先是依宪治国;依法执政,关键是依宪执政”。2013年3月,刚刚当选国家主席,习近平向全国人民郑重宣誓,“我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”。两个场景,一种态度:尊重法律、厉行法治,是必须把握好的施政之要。基于30多年的法治实践,经过两年多的法治探索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集理论和实践之大成,绘就全面依法治国新蓝图,为法治中国建设标定新的里程碑。
全面依法治国,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数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家来说,无疑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。昭告“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”,彰显法治权威;强调“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,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”,发挥法治力量;告诫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”,完善法治实践;要求“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”,塑造法治信仰…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,开阔了法治的格局、丰富了法治的内涵、拓展了法治的外延,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治国理政思想重要组成部分,助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向新境界。
将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重大战略布局的一环,标志着依法治国按下“快进键”、进入“快车道”。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、依法治国有机统一,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等,从顶层设计的角度,回答法治统一性的问题;“五大法治体系”“三个共同推进”“三个一体建设”,从国家治理的角度,回答法治协调性的问题;“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”,从参与主体的角度,回答法治系统性的问题。特别是回答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关系这一根本问题,既明确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,处在总揽全局、协调各方的地位,也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,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。对法治认识的不断深化,正是执政党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自我超越、自我提升。
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到当前中国发展的棋局中,才能体会这一战略部署的重大现实意义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改革发展稳定、内政外交国防、治党治国治军,无不以法治为框架、用法治作支撑、由法治来贯穿。从简政放权不断深入,到民生事业逐渐完善;从经济改革大刀阔斧,到党的建设抓铁有痕,法治都提供了制度保障。如果把治国比喻成一本大书,那么法治就是大纲,纲立文顺、纲举目张。治理体系中,法治体系成为关键一环;治理能力中,依法治国成为重要内容,法治的引领和规范,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。
在更大的坐标系中审视,一个鲜明的感受是,无论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历程中,还是在中国现代化百年征途上,或是世界社会主义几百年演进中,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,都标志着一个全新的探索。将依法治国提升到“为子孙万代计,为长远发展谋”的高度,将目标设定为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”,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,立足点是坚持中国道路、完善中国制度。作为治国重器,全面依法治国书写的是法治史的新篇章,开启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。
在“四个全面”中,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战略举措,与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,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提供基本动力、基本保障、基本支撑。法治是框架和轨道,也是理念和方法。重大改革需要于法有据,改革成果需要法治固化,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稳定性、规范性;依法治国首先要依规治党,依规治党才能依法治国,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本质一致、辩证统一。没有全面依法治国,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,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;没有全面依法治国,我们就治不好国、理不好政。在法治确定为党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今天,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。只有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,全社会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把法治思维、法治方式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过程、落实到改革发展的大棋局,法治才能成为中国前进的坚强保障,从而实现经济发展、政治清明、文化昌盛、社会公正、生态良好。
“法者,治之端也。”要跳出历史周期律、实现长期执政,要走好中国道路、实现长治久安,就必须落实好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。沿着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法治中国,我们一定能在“四个全面”相互激荡的伟大进程中,绘就民族复兴的宏伟蓝图。
(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人民日报评论员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