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汉王朝经历代不断修订,制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敬老法——《王杖诏书令》。文中规定:凡七十岁以上老人,由朝廷授予一柄顶端雕有斑鸠形象的特制手杖——“王杖”。持有这种“王杖”的人,享有各种社会优待,他们的社会地位相当于年俸“六百石”的地方小官吏。不仅如此,每逢朝廷大典,都要特派官员代表皇上向七十岁以上老人赐以酒肉、丝帛,以示敬重。并督促地方官吏抚慰老人,且将此做为考核其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。 此外,则以“举孝廉”的形式,直接在民间选拔官吏。凡忠孝廉正之士,不论门第高低,由邻里及地方官吏逐级向上举荐,一经朝廷核实,直接任命官职。汉武帝元光元年(公元前134年)颁布诏书,将“孝廉”作为选拔官员的内容之一,汉武帝以四科取士,四科各有偏重,但都要求孝弟廉正。用今天的话来说:不管是“文科”、“理科”,“政治”学科都是必考科。这一制度一直沿袭至清代。虽然各个朝代的选拔标准和科目不尽相同,但“孝廉”一直都是每一举子的“共修科”。 在唐代 ,孝道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:唐玄宗李隆机亲自为《孝经》作注;唐高祖李治号召幼童读《孝经》,并设置童子科:“凡童子科,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,卷诵文十,通者予官”。不仅如此,还诏示万民:“士有先行,孝敬为先”凡八十岁以上老人,除了朝廷发给一定数量的粮食、布帛外,还于每年年终由朝廷出资举办宴席,宴请他们, “使人知尊老养老之礼” 侍丁养老之制此时也得到进一步完善。“男子七十五以上,妇人七十以上,中男一人为侍。八十以上令式从事(依有关法令办理)”,“诸年八十及笃疾,给侍一人;九十,二人;百岁,五人。”若子孙人数不够,“听取近亲”,“无近亲,外取白丁”。以非亲属之白丁,免役以养孤老,这种“侍丁”就是国家雇请的了。对孤寡老疾的经常性济养,唐令还规定:“诸鳏寡孤独贫穷老疾不能自存者,令近亲收养。若无近亲,付乡里安恤。” 在明代,洪武十九年, 颁布的《养老令》中规定:九十岁以上者,赐爵“里士”,免除一切徭役, 享受“与县官同礼”的政治待遇。一三八六年的重阳节,朱元璋举办“爱老会”,制定了“养老之政”的具体规定:凡八十岁以上,一生为人正派,乡里称善的老人,每月官府供给白米五斗、肉五斤;凡九十岁以上者,供给的生活用品与县官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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