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子除嫡长子外,也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。别子的长子、长孙、长曾孙……也都会有庶子。庶子系统属小宗,小宗各继承其第一代庶子,各代继承其父(祢),所以所“继祢者为小宗。”小宗超过五代,即无丧服规定,所以说“五世则迁”。小宗五世则迁,意即只奉继高祖、曾祖、祖、祢(父)四世传重的小宗,而高祖以上超过五世的小宗不再尊奉。这样,每增添一代后裔,他们尊奉的小宗就相应产生一次变化,这就叫“祖迁于上,宗易于下。” 同氏集团的大宗不能绝,而小宗可以绝。如周公姬旦被封于鲁,但他因留佐武王,由其长子伯禽代为就封,是为鲁公。鲁公的弟弟除袭承周分爵位的其他弟弟(别子)必须分出去自立一家,建立新氏。如凡伯封到凡地,成为凡氏始祖,伯龄封于蒋,成为蒋氏始祖,周公旦的四子被封于邢,成为邢氏始祖,茅叔封到茅,成为茅氏始祖;胙侯封于胙,成为胙氏(又称为作氏)始祖。他们各自的嫡长子又继承新氏家支,氏传承下去。这就是“别子为祖,继别为宗”。 “别子为祖,继虽为宗”是新氏产生的根本原因。一族之人,随着子孙繁衍,聚一处则不足以容,于是不得不分殖于外,这就产生了分封。而分殖于外的人,无论是以国为氏,还是以邑为氏,以乡,以亭、以地为氏,仍需相互联结沟通,这就产生了宗法。所以古人说:“有分土夫分民”。有分土,则有胙土命氏产生新氏的分封;夫分民,因都是同出一祖之后,都是受治于大宗之下的宗子。氏的分化是宗法制分大宗、小宗的名号,也是统治阶级内部权力再分配的一种反映形式。新氏族产生以后,虽然已得一地,但随着人口增多,同氏之人又不得不再行分殖,再辟新地。而再次分出去的同氏,随着人口增多,又复如此,这样,子又生孙,孙又生子,子子孙孙,如干生枝,枝又生叶,一族之人,遂遍布于天下。根据“别子为祖,继虽为宗”的精神,这分散各地的子子孙孙都 尊奉第一代获得新氏的先祖为开氏(姓)始祖,虽经百世而不变也。这样,“氏”就成了表示第一代分殖出去的支系及其后裔的符号标志。 |